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我厅起草了《江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审批和资产资源处置线上监管流程(试行)》《江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操作规程(试行)》《江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操作规程(试行)》等4个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snynctzgc@163.com。
2.联系人:朱义波,0791-862222170。
附件:1.《江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江西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支出审批和资产资源处置线上监管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3.《江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4.《江西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操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