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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要求,我省组织对通过绩效评估的麻鸡黄鸡产业集群、赣中南肉牛产业集群开展项目续建。根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现将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项目县、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予以公示。

一、麻鸡黄鸡产业集群

(一)项目县。经各设区市遴选申报,以及农业农村部对江西麻鸡黄鸡产业集群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拟在德安县、上高县、袁州区、崇仁县、宁都县、安远县、东乡区等7个县(区)开展项目第一次续建。

(二)建设主体

拟支持德安县江西夏小美食品有限公司、九江德宏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裕丰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沃德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林昌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德安县悠柳家庭农场、德安县敷阳家庭农场,上高县上高小牧童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高县泰望牧业有限公司、上高县涛歌养殖场、上高县归形养殖场、上高县田心镇宏达家庭农场、上高县富鹏养殖场、上高县弘发养殖有限公司、上高苏江乐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袁州区金桂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江西上味世家食品有限公司、袁州区洪塘镇尚福养鸡场,崇仁县崇仁麻鸡产业发展中心,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都盛羽黄鸡专业合作社,安远县安远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安远县版石欣农农业专业合作社,东乡区江西晓凤禽业有限公司、东乡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25个建设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三)建设内容

各项目县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内容:

德安县。主要用于蛋品类深加工、蛋鸡智能化养殖、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蛋鸡自动化养殖综合体项目等。

上高县。用于富硒蛋鸡育雏场建设、富硒蛋鸡养殖场、有机肥建设项目等。

袁州区。主要用于麻鸡黄鸡现代设施标准化养殖改扩建及禽肉加工产业建设项目等。

崇仁县。主要用于麻鸡健康养殖与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宁都县。主要用于黄鸡种鸡繁育及商品养殖、黄鸡屠宰加工、黄鸡肉鸡笼养基地饲料加工项目等。

安远县。主要用于种鸡场建设项目和麻鸡黄鸡养殖项目等。

东乡区。主要用于东乡绿壳蛋鸡育雏和蛋鸡现代设施标准化养殖建设、东乡绿壳蛋鸡健康养殖与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等。

(四)资金分配

2025年麻鸡黄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第一次续建项目资金分配表

项目县名称

麻鸡黄鸡产业集群第一次续建

中央财政奖补金额(万元)

德安县

1000

上高县

600

袁州区

350

崇仁县

107

宁都县

1100

安远县

1000

东乡区

843

二、赣中南肉牛产业集群

(一)项目县。经各设区市遴选申报,以及农业农村部对赣中南肉牛产业集群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拟在莲花县、渝水区、吉安县、安福县、会昌县、信丰县6个县(区)开展项目第二次续建。

(二)建设主体

拟支持莲花县江西胜龙牛业集团有限公司、莲花福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莲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渝水区江西啊咪啦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新余高新区刘氏养牛农民专业合作社、新余高新区欣晨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吉安县濑石养殖专业合作社、江西绿之星农业科技发展责任有限公司,安福县江西中牧良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会昌县肉牛畜牧专业合作社联社、赣州昌隆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赣州泽星畜牧开发有限公司、赣州牛旺饲料有限公司,信丰县江西省广嘉牧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广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广嘉牧草生态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旺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7个建设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三)建设内容

各项目县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建设内容:

莲花县。主要用于龙头企业标准化种养基地升级、母牛扩繁和食品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项目等。

渝水区。用于建设标准化规模肉牛养殖场项目。

吉安县。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与草畜配套、肉牛屠宰加工项目等。

安福县。主要用于建设优质牧草种植及深加工建设项目。

会昌县。主要用于建设肉牛品种改良、草畜配套基地建设、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饲料生产、牛肉产品优势品牌打造项目等。

信丰县。主要用于建设肉牛标准化养殖、牧草种植与加工项目等。

(四)资金分配

2025年赣中南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第二次续建项目资金分配表

项目县名称

赣中南肉牛产业集群第二次续建

中央财政奖补金额(万元)

莲花县

600

渝水区

950

吉安县

800

安福县

250

会昌县

1500

信丰县

900

公示期为3天(2025年6月26日-2025年6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书面异议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剑;联系电话:0791-86225609。

电子邮件:953898101@qq.com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