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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彩虹桥社区集体住房使用权转让项目结算及启动资格核查的公告​

关于中止彩虹桥社区集体住房使用权转让项目结算及启动资格核查的公告​

​各相关方:

我中心在复核中发现,​​银城街道彩虹桥社区旭日花苑1-3号别墅283.96㎡使用权转让(项目编号:D4-20250528-0001)​​ 的竞得方资格证明材料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核查:
1、村集体出具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材料存在瑕疵​​;
2、竞得方提供的 ​​"一户一宅"合规性证明文件关键信息存疑​​。

依据《德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交易中止】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中心确认后中止交易:
(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中止交易的:
(二)转出方或与产权有直接关系的第三方提出正当理由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
(三)产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四)交易中心认为有必要经有关监管部门或机构同意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中止交易的情形。
交易中止后,经交易相关方提出申请,并经交易中心认定符合交易重启条件的,可重启交易。

现正式决定:

一、即日起中止事项
​​1、立即暂停该项目交易价款结算流程​​;
​​2、暂缓办理标的物权属移交手续​​;
​​3、冻结竞得方交易价款直至核查完成​​。

二、核查程序说明
我中心将联合主管部门按以下步骤展开核查:
1、对竞得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过程溯源;
2、复核"一户一宅"审批档案真实性及合规性;
3、约谈证明材料出具责任人。

三、后续处理路径
核查结果将导致以下两种处置方式之一:
​​1、补充完整无瑕疵材料或材料瑕疵不实质影响资格​​:公示5工作日无异议后恢复交易流程;
2、存在违反农村土地制度情形​​:撤销本次交易并重新组织竞拍。

四、重要提示
​​公示期​​:本公告发布即生效,核查全程接受监督;
材料补正​​:相关方需在​​2025年7月28日17:00前​​提交补充说明至我中心;
​​法律后果​​: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德兴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