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厅机关
时间:2025-12-08
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66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详见附件)。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入2026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市、县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归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利息 万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7对企业补助”。上述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各地要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等工作。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放式帮扶。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